我終於明白為什麼住過New Orleans的Elizabeth總說Los Alamos的生活實在是太平淡,然而於我跟健記而言,可以品嚐這樣平淡的生活實在是莫大的幸福。回首前面的7篇文章,在New Orleans短短的一天半的時間,似乎已帶給我說也說不完的興奮經歷。回到Los Alamos以後,只要人家問起New Orleans,我都可以嘰嘰喳喳的說個沒停。即便如此,我還是更愛平靜祥和的Los Alamos。
如本篇文章的topics所下的小結,白天的New Orleans是個浪漫風情的地方,街頭巷尾的咖啡座可以讓人慵懶的坐上一整天;夜晚的New Orleans擁有瘋狂的夜生活,整條街的酒霸與震耳欲聾的現場爵士演奏,到現在似乎仍縈繞在耳邊。 街頭巷尾,處處可見爵士樂發源的痕跡,也塑造了這個都市與眾不同的文化。這是在旅館後面的我很喜歡的一個大型爵士銅像,我原本想要一一模仿他們的,可是因為健記催著我要去趕飛機了,所以不能一償心願。
後記:
離開Los Alamos的那個早上,山上是華氏30度,還飄著雪。本來就超怕冷的我聽說New Orleans會比較溫暖,就帶了兩件較薄的套頭毛衣與小背心,我一向不太敢採信別人比較溫暖的這種意見,因為我自知自己比一般人都怕冷很多。到了New Orleans我才明白所謂的「比較溫暖」其時一點也不誇張,而且還太客氣了,華氏80幾度的高溫下(至少有攝氏30度了),街上的女士都穿著細肩帶、迷你裙與涼鞋,很多男士根本就已經打赤膊了。即便耐熱如我,穿著一件套頭毛衣走在路上實在也夠折騰了。
傍晚好不容易走回旅館,我決定把帶來當睡衣的T shirt穿出門,沒想到學校帶我們去一家「冷氣不用錢」的餐廳吃晚餐,在高級的餐廳裡面我穿著一件T-shirt,瑟縮在我的位子上面,覺得這一天下來真是像足了洗「三溫暖」。
Saturday, April 12, 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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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comments:
涵如:
妳模仿銅像吹奏樂器的樣子很好笑耶~~腳一定要蹲這麼低嗎? And 妳嘴還有鼓起來是嗎?妳啥時開始走搞笑路線啦....哈哈哈!!
林阿公
看到有趣的銅像一定要模仿一下的啦!你可以在照片上點兩下放大,就會看到人家原本那個銅像就蹲很低,我只不過是方向跟他有一點不一樣而已啦!
是啊,看前面几篇时,我真的以为你们会倾向去那边了。。。
不想你和我的观念类似,大城市适合偶尔去观摩欣赏,对于居住,Los Alamos实在是难得的安宁,安全,简单的好地方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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