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February 6, 2010

出名

前幾日,約著CY一起去FSN,他說要帶上他新搬來的鄰居一起。開車去接他們的時候,從未謀面的這位朋友遠遠瞧見我就說:「阿!我認識她,我有看她的blog。」這並不驚奇,上了車大家坐穩了以後,還沒來得及聊上一句,勒寶也許是聽到陌生的聲音醒了過來,坐在他旁邊的新朋友很自然又很親切看著勒說:「嗨!勒寶,你好乖阿!」自然的好像相識已久(我平時總是喊「勒勒」,這朋友顯然是讀了blog,才會稱勒勒為「勒寶」)沒想到阿勒因著blog出了小名了。

出名的不只勒勒。

上週到教會時,一位姊妹見著我們就說:「阿!CC上廣告啦!」我記得去年九月UNM-LA有用CC的照片製作過一張Flyer(詳見廣告明星),心裡還納悶這麼久以前的事情,怎麼突然提起來呢?不一會兒又遇到另外一個姊妹,他又是很興奮的說:「CC上報啦!」這會兒我覺得奇怪了,明明是做了小單張,怎麼說上報呢?姊妹見我一臉不解,趕緊去翻了報紙出來,才知道先前的那張廣告被登在報紙上了。LJ姊笑說:「這就是我們住在小town的好處阿!瞧你們夫妻倆才待兩年多,都上過報紙啦!」(詳見我上報嘍!
BTW,照片中的這件毛衣就是傳說中的「粉桃色毛衣」。第一次穿,沒有照相;回來寫了文章以後,覺得沒有照片可惜了,特別又穿出門參加教會舉辦的園遊會,園遊會那天同工人手不足,忙來忙去,是照了幾張像,回來才發現沒有一張把這衣服照得清楚的。不過也挺好,「障眼法」之下似乎顯得沒那麼胖啦!下面這是另外一張粉桃色毛衣的照片,這張照片原意是要照這個穿旗袍的可愛妹妹,回來一看才發現是我少數照到的照片之一。
挺好挺好~該遮的都遮住了。

1 comment:

Yuen Tsai said...

儼然就是辣媽一個啊....早妳四個月我卻進度大落後,一個糟!